北碚区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北碚区博物馆入藏标准和程序
为更好的发挥北碚区博物馆收藏、研究、宣传和教育功能,鼓励广大人民积极支持馆藏物品的征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,特制定本馆藏品入藏标准和程序。
(一)入藏标准
1、入藏文物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二条对文物定级标准中对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一般文物的规定。凡属一、二级 藏品的文物均为珍贵文物,三级藏品中需定为珍贵文物的,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。
2、反映本馆藏品特色,符合本馆征集范围的文物。
(二)入藏程序
1、制定藏品征集计划
由藏品征集机构——陈列保管部主任负责藏品征集计划,由分管副馆长审批并组织实施。
2、获取藏品及办理相关手续
文物征集组通过社会收集、考古发掘和标本采集获得与本馆主题相符合的藏品,并负责办理征集、捐赠、调拨、交换等有关手续。
3、藏品鉴定
对已经接收的文物,由领导、专家和业务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或鉴定小组进行认真的鉴定和选择,对入藏文物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价、划分并填写“文物鉴定书”,确定是否入藏。
4、支付征集、调拨和交换所需费用
文物征集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,按照征集藏品的价值向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,对捐赠者给予精神奖励。对于有偿调拨、交换的文物要确定补偿金额。
5、填写文物接受清单
藏品的征集、收集工作体制必须有目的的进行,其接收的文物应做好原始凭证记录,填写“文物接收清单”。
6、藏品的入库
经鉴定,凡符合入藏标准的,应由文物库房保管员填写入藏凭证、办理入库登记手续,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。并由陈列保管部主任填写将新藏品登入“藏品总登记帐”。
7、排架、建档
藏品入库后,由文物库房保管员对藏品进行排架、定位并建立方位卡,建立藏品档案。
北碚区博物馆